• 首页
  •   >   学生工作
  •   >   招生就业
  •   >   正文
  • 学生工作

    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人员职责

    发布日期:2015-04-23    浏览次数:

    1、自觉学习党的方针、政策,认真研究就业业务,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、政策水平;

    2、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,努力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,完成就业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,组织、指导毕业生参加双向选择;

    3、建立毕业生求职档案,向社会发布生源情况;

    4、进行就业咨询和指导,宣传就业方针政策;

    5、参加人才交流会,组织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;

    6、跟踪调查、服务、反馈毕业生就业工作信息;

    7、帮助毕业生进行推荐材料和就业协议的审核;

    8、负责指导和组织协调毕业生办理各项离校手续;

    9、积极开展毕业生思想和就业工作调研活动,进行毕业生跟踪调查,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研究;

    10、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临时性任务。

    大庆师范学院版权所有  信息管理:党委宣传部  黑ICP备12004996号
    地 址: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  邮 编:163712  Email:webmaster@dqsy.ne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