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首页
  •   >   学院新闻
  •   >   正文
  • 学院新闻

    公 示

    发布日期:2017-03-28    浏览次数:

    依据《黑龙江省关于开展2017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为加强选调生报名推荐工作的民主监督,现将拟推荐人选公示,公示期限为2017年3月28日—3月30日(3个工作日)。

    详见:《选调生报名推荐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》

    对上述拟推荐人选如有情况和问题,可在公示期内反映,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,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、单位和联系方式;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,公示期间不予受理。

    受理单位:大庆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

    电话:0459—5510013

    2017年3月28日

    /xuandiaosheng.xls

    大庆师范学院版权所有  信息管理:党委宣传部  黑ICP备12004996号
    地 址: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  邮 编:163712  Email:webmaster@dqsy.ne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