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《黑龙江省关于开展2017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为加强选调生报名推荐工作的民主监督,现将拟推荐人选公示,公示期限为2017年3月28日—3月30日(3个工作日)。
详见:《选调生报名推荐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》
对上述拟推荐人选如有情况和问题,可在公示期内反映,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,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、单位和联系方式;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,公示期间不予受理。
受理单位:大庆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
电话:0459—5510013
2017年3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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